核心提示:“互联网+”,将重构政府部门管理体系。政府应对信息社会,要洞察趋势,明确定位,提升能力。要不断改革体制机制,打通制约政府信息化的障碍。要以政府的宏观决策、民生服务、市场监管为中心,构建综合性的跨部门应用系统。要开发数据资源,为云计算、大数据提供用武之地。要加快政务信息化的法治建设,改变法治滞后局面。
一、“互联网+”的含义
“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思维与我国传统产业和实体经济的有机融合,是国民经济的互联网化、大数据化、高阶信息化。“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互联网+”的本质,是一种新的创新经济模式。我国正处于传统经济向“互联网+”转型期。“互联网+”未知的将远远大于已知的。“互联网+”象“猫论”一样,简单、易记、易操作。
二、“互联网+”的发展起点
“互联网+”的发展起点是电商,电商的成功主要是网络销售。网络消费是“互联网+”的重要推动力,未来发展仍有巨大潜力。一是在一二线城市,网络消费仍未达到饱和,新增用户仍有增加空间。二是中小城市发展潜力巨大,中小城市辐射区域广,人口总量大。三是中西部地区涉农电商增长快速,在未来发展中前景广阔。四是跨境电商将成为发展热点。电商发展的新趋势:(1)网上网下融合化。百货店变为试衣间。配送到家改进为送到社区便利店。(2)平台虚拟化。(3)服务专业化。(4)营销精准化。(5)支付网络化。(6)终端移动化。
三、“互联网+”的发展重点
“互联网+”的核心内涵是制造业,着力点是产业互联网,主攻方向是智能制造。产业互联网重点是工业,特別是制造业的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互联网技术将对传统产业的产品设计、生产流程、产品销售等全过程渗透。同时,传统产业也将发挥“信息流”作用,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促进网络与信息技术发展。产业互联网是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融合,是竞争和合作中形成的新产业形态,他们之间不是颠覆与被颠覆的关系。“互联网+”和传统产业的关系,是像电能一样把一种新的能力注入到各行各业,二者的融合不是“物理反应”,是“化学反应”,不是油和水的关系,是水乳交融。
四、“互联网+”倒逼政府深化改革
推动“互联网+”,主要是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在“互联网+”的实施过程中,有时会与现有的政策法规有冲突,这将推动制度创新和法律政策的变化。政府改革的速度,应紧跟市场的创新速度。对“互联网+”的发展,政府应放心、放手、放开,采取包容化政策,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予以支持,慎重出台规范政策。同时,“互联网+政务”,是加快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互联网+”,将重构政府部门管理体系。政府应对信息社会,要洞察趋势,明确定位,提升能力。要不断改革体制机制,打通制约政府信息化的障碍。要以政府的宏观决策、民生服务、市场监管为中心,构建综合性的跨部门应用系统。要开发数据资源,为云计算、大数据提供用武之地。要加快政务信息化的法治建设,改变法治滞后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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