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河北省商务厅召开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培训与座谈会上获悉,我省将有重点、分布骤地推进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工作,海关特殊监管区、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要优先做好复制推广工作、尽快形成示范效应。曹妃甸区、正定新区、渤海新区、白沟新城等区域,应结合自身实际和产业特色开展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工作。
商务部研究院以及石家庄海关、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省发改委部门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进行了政策解读培训,各市(含定州、辛集)商务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保税监管场所、白沟新城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16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广东、天津、福建以及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运行1年多来,形成了新一批改革创新成果,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复制推广,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共19项。其中,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12项。
根据《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管理领域的3项,贸易便利化领域的7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领域的2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等7项。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推广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复制推广工作。
2017年,自贸试验区红利在全国扩展将成为重头戏,考虑到各地发展不均衡,分布于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21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成为承接载体,率先分享开放创新带来的红利。
据了解,自贸试验区新一批复制推广的经验正在加紧梳理,主要围绕投资便利化、贸易通关便利化、扩大服务业开放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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