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嘉宾简介:河北著名基金管理人曹晶波先生,中国人民大学MBA,中国企业金融家学院特聘讲师,永安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长期致力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法》、小额贷款公司及中国民间资本投融资服务领域的研究、运作和培训工作,是国内最早涉足股权投资基金领域的行业领先者。先后担任内蒙古鑫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北京安信方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北京融群汇德股权基金管理公司、河南富饶小额贷款公司、河北耀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基金企业和基金管理企业的高级顾问。
以下为永安信基金高级合伙人曹晶波三圈培训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程序及经典案例》演讲的主要内容:
本次演讲课题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程序及经典案例》,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分析阐述。
一、河北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现状
首先,可喜的是河北省为全国各个省级政府机构里最早出台《河北省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的省份,时间为2010年12月底,由此可见,河北省在股权投资基金方面带了个好头。
由于河北省出台政策较早,且政策制定内容较为详细,所以在河北省范围内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工商注册较为便利,并且无任何前置审批条件,据了解,其他省份在股权投资基金方面无促进政策,所以在其他省份工商注册方面较困难,甚至为零的结果。如曾有朋友在江西、陕西、河南等省份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因当地无注册股权投资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的先例,所以只能到外省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像西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到厦门注册,郑州到天津注册等,非常不便,所以河北省有着相当便利的条件。现国家出台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但在河北省似乎存在着一些误区:
误区一:什么时候设立基金企业?
大多数人觉得当有项目存在时再去成立基金企业,此种做法为典型的“项目融资型”,若单纯利用基金形式去做项目融资,那么就是在打“擦边球”,是不正规的基金,基金是一种金融组织,而不是简单的一种金融工具。基金企业是一定要具备合法组织并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风险机制的模式,才能寻找符合其基金企业自身的投资方向的项目,否则,为项目而去成立基金企业或做基金,即影响募集规模和募集效果,同时基金也不会做大做强,所以“为项目成立基金企业或有限合伙”是一大误区。
误区二:股权投资基金只能投资上市前的企业
有些人认为股权投资基金只能对上市前企业股权进行投资,其他企业不能投。其实做股权投资不只能投上市前优秀企业即“pre-IPO”,投资IPO靠资本市场规模化的发展,股票增值等方式实现退出,获得投资收益,同时也可以投资非上市企业,通过原股东/大股东回购股权,获得投资收益。
误区三:可以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形式来做债权方面业务
股权投资基金顾名思义,是以通过控制股权方式进行,股权收购交易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和渠道进入被投资企业,不能将资金直接放贷给企业,商业银行才具有操作此业务的资格,而基金企业是投资银行,只能投资,不能放贷,对于基金企业通过放贷给企业借款是不规范的方式。
二、国家政策方面
1、私募基金的国家备案
一直以来国家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观念不强,在2014年以前,河北省基金备案的工作由河北省发改委全面管理,各市县区落实具体备案工作。在2014年1月后,证监会下属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通知》中明确规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证监会管理,而非发改委,从此,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今年2月7日开始,实行网络平台备案制工作,备案通过的企业并于网站进行公示,截止今日(8月16日),通过网上审核并颁发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3438家,其中带河北字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只有21家,带石家庄字样的有3家,另带有邯郸、廊坊字样的各1家,综上统计,河北省内通过备案共26家,仅占全国的0.76%,其他省份中,江苏省共160家,山东省58家,广东省138家,浙江省165家。值得一提的是河北省的邻省——山西省,其出台股权投资管理办法是在2013年春节左右,比河北省出台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政策晚了近2年,现山西省却已有25家基金管理人完成登记备案,也就是说,在政策出台比我省晚2年的省份,通过备案的企业与我省在同一水平线上,在此强烈建议我省私募基金管理人要提高国家备案登记的意识。
另提一个现河北省面临的问题,即“双重备案”。所谓双重备案是指之前于河北省发改委或市发改委备案登记过的企业,今年2月7日后又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网上备案。按常规来说,发改委备案应当不再执行,但由于河北省或石家庄市发改委要求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进行备案,这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工作量压力。那么我们应如何对待?我曾与市发改发委领导沟通过,因省发改委有如此的要求,所以私募基金企业现要尽力配合完成双重备案,相信日后会有所转变。
2、国家最新政策
(1)国务院今年5月份出台“国九条”,明确提出,关注扶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并且提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立不再有前置门槛。
(2)今年7月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征求意见,于8月10日截止,也就是说现正在整理全国各地提出的各项意见,预计近日将会出台正式的管理办法。当正式管理办法出台后,将是中国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进行监管的首部详尽的、全面的并带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行业法规。
1)办法中特别列出一章节对“合格投资者”进行专门表述。其中对个人、机构投资者投资条件、门槛及资产状况等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如办法中第12条规定:“LP投资于单支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此前在国家未出文件规定时,投资条件、门槛等都是依靠行业自律机构提出,其中河北省出台的“155号”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文件中指出:“单个投资者投资额不得少于500万元”,所以相比于河北省的文件,此办法条件等设立还是较为宽松。另办法中还指出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得少于300万元或近三年年平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才可以成为合格的个人LP;机构投资者要求单位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才能成为合格的机构LP。
什么是金融资产?管理办法中清楚说明拥有以下9个方面资产属于金融资产:① 银行存款;② 持有债券;③ 资产管理计划;④ 股票;⑤
基金份额;⑥ 银行理财产品;⑦ 信托计划;⑧ 期货期权;⑨ 保险产品。
2)办法中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募集也专列一章节进行阐述,即办法中的第四章“资本募集”。对于基金的募集对象、募集时的宣传方式、收益承诺方式、风险明确提示、委托管理、资金来源及合法化进行了明确规定,其核心为“私募基金只能对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募集”。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
作为股权投资基金企业首先要有发起人,发起人为管理人或投资人均可以。但无论谁发起,都要有管理者,不像有限公司可以进行自我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必需有管理机构,即基金的管理人。若只有投资者发起的基金企业风险性很高。投资者发起的基金企业如若干个有钱人发起设立基金企业来做些事,无专业管理团队来运作基金,在合规性和合法方面都存在较高风险。《合伙企业法》第75条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只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所以只剩投资人而无专业管理人的基金企业是不应当存在的。我觉得用一句话“富人出钱,能人出力”来形容基金企业组成中的管理人(GP)与投资人(LP)的关系更易于理解。类似于旧中国时期金融机构中“掌柜”和“东家”的合作互利的方式。
1、成立基金的步骤
第一步:成立基金管理企业。基金管理企业可以是一家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一家合伙企业,两者各有利弊。有限公司就责任而言承担有限责任,但税收较高,需要有限公司将25%利润作为企业所得税来上缴;合伙企业需要承担无限责任,但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部分,在税收方面存在优势。另基金企业注册地选择方面,有许多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更愿意到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地去进行工商注册,主要考虑到各地税收优惠等因素,其他无本质区别。
第二步:在法律规定允许范围内寻找投资人。法律规定范围为面向特定人群,即有投资能力和意愿,并有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高净值人群,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对象。
第三步:召开基金路演会议或投资说明会。应召开规模较大,并具备一定档次的基金会议,场地要高档,并在相对集中场合介绍自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投资方向、风控手段、法律保障及项目保障等。
第四步:参会人员填写投资人意向书。可以从参会人员填写的意向书中反映出有多少人意愿投资?有多少人认可基金运作模式?投资多少额度来认缴基金份额?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筛选汇总,进行第二轮的会议,此时为小范围的会议,是决定加入基金的准投资人的会议,此时要为与会人员解读合伙协议(相当于公司章程),并对怎样加入、如何退出、利益如何分配、税收如何缴纳、管理人承担的责任、投资人遵守的义务等条款进行详细解读。无异议后当场进行签字,基金企业凭签字的合伙协议及相应的身份证明到工商领取第二份执照,标志着一支新的股权基金成立。其中第一份执照为基金管理企业的工商执照,第二份执照为基金执照,只有取得了第二份执照后,才能正式开展股权基金投资业务,否则将是违法行为。
2、在此强烈建议各位做基金企业时用有限合伙的形式,因有限合伙在诸多方面优于有限公司。
(1)投资人的加入和退出简便。有限合伙只需要全体合伙人同意签字即可。
(2)再融资能力强。有限合伙可以不断增加投资人数量,直到达到法律规定的最高人数为止。对有限合伙企业,国家规定最多人数为50人,当人数已满还有投资者想加入,可以重新注册第2支、第3支……第N支有限合伙,而各个有限合伙的实际管理人、品牌、模式等实质都为统一的一家企业。
(3)不受实际控制人限制和约束。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投资最大的股东,有限合伙中投资人权利相等,不因投资额度大而具有更多决定权,奉行“合伙经营,权利相等”。
(4)税收优惠。有限合伙企业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会给投资者及管理者带来丰厚的投资回报及投资收益,在合伙企业法中第6条规定:“合伙企业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按国家相关税收规定,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上缴个人所得税,带来更多收益。
(5)投资人资金安全有保障。投资人资金在加入合伙企业之时,不须实质出资,先存放于其各自账户中,在合伙企业有项目时,由其自主决定投资额度及时间,当然,是在基金截止日期前自主决定,投资资金将统一交由大家一致认可的商业银行进行保管,银行依其“托管”业务保管资金,有限合伙的资金不会经基金管理人手中,全程由托管银行保管,防止了基金管理人跑路及资金挪用的风险。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管理
基金在成立后,好的管理方式和团队尤为重要,如何保证管理高水平?现结合自身经验与大家进行分享。首先基金企业部门设立之初要科学合理,建议设立七个部门:
1、基金发展部:主要负责投资人(LP)不断发展扩大,吸收投资从进入基金中,同时负责对基金做大以后于全国各地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基金投资人不像有限公司有固定股东,相对稳定,投资额度固定,基金企业要不断扩大规模,所以投资人也要不断增加。
2、基金项目部:当合伙人和资金方都存在后,若无好的项目将会造成投资人收益减少,因投资人资金等待投入基金企业过程中,会给投资人造成经济损失,甚至造成投资人流失,所以应与项目寻找、调查、项目储备等同时进行,项目储备随时为投资人提供优质项目投资。项目部的工作起止点为:接收项目→初步筛选→重点考察(初步现场考察)→立项委员会过会—通过→完成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此时相当于确定项目企业接受基金企业初步条件,否则无法就该项目继续进行。
3、基金投资部:主要负责对被投资企业全面审计审核、法务方面拟定等,当出具相关报告后提交决策委员会审批,此步通过后移交下一部门——投资人关系部。
4、投资人关系部:负责日常投资人关系维护,同时作为投资项目时期集合工作的部门。因此部门与投资人沟通的最多,关系也最为密切,所以需要其动员投资人进行投资。
5、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是基金企业中不可获缺的一个部门,可理解为“完全独立的部门”。当项目移交至此部门时,其可以独立完成控制、管理、监察等工作,其主要做投后管理,对风险出现后的处置工作。在建设基金企业部门之初,此部门不可与投资收益挂钩,可以支付部门本身较高的薪水,将决定其责任心和忠诚度。另提醒基金企业,若将投资前的管理部门与投资后的监督部门设计为一个团队,易出现贿赂等情况。
6、行政人力部。
7、财务部。
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原则
1、合法原则:投资于合法企业;
2、风险原则:合法前提下考虑项目风险性有多大;
3、投资程序:项目收集→项目立项→项目调查→项目推介→决策→交易→管理→退出,共8个环节。
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
1、项目处理风险顺序
(1)无零风险的项目;
(2)无解决不了的风险;
(3)暂时无解决风险的办法,放弃投资。
即存在风险时,找到解决风险的办法后投资,而非对有风险的项目就不进行投资,所有项目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2、投资方向
基金成立后投资方向选择为房地产、矿业、食品等哪个行业?确定固定的投资方向做法不可取,因在行业出现问题时,将对基金企业来说是致命的打击,此时再选择调整投资方向,研究其他行业特性及如何控制,需要一段时间,所以不建议设立特定的投资行业,可以是多方向的、多产品的投资组合模式。
3、如何做好风控
在基金企业设立之初要科学机制设计,建议将以下四大权责分开,各行其责,那么风控就可以做到最好。
(1)投资决策权:设立决策委员会,建议为了更透明化,让投资人更有信心投资基金,可以让投资人派代表共同参加决策。
(2)投资管理权:为基金的管理人,具有投资管理方面专业水平。
(3)资金监管权:寻找有托管能力的商业银行,可以保障资金安全。
(4)投资监督权:对项目做不出决策时,存在疑问时,可以聘请专业第三方律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公司等为项目及投资进行全方位把关。
4、投资前应做的风险控制手段
(1)充分尽调、科学交易模式、完善回购措施等;
(2)股权、决策、资金、上市进度、市场等方面控制及全面(包括财务、银行等)监管手段;
(3)风控技术中核心问题,一但出现风险如何处置及处置方案,要提前预测到。
七、案例分析
案例一:托管银行重要性。
之前运作过一个基金于交通银行托管,有一投资人欲投资100万元,但由于其个人鼠标操作失误,导致1000万汇出到托管账户中,其要求托管银行退回900万元,但托管银行坚决不同意,因基金企业在与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中明确规定,资金的划出只有两个方向:1、项目需求方划拨投资;2、基金管理人划拨基金管理收益。不能进行其他任何划拨。
此情况下,由于投资人强烈要求基金企业先将其误汇的900万元归还,为了其中一方投资人误投资金,基金企业只能向全国各地全部合伙人通知要求签字来修改与银行的托管协议条款,才退回该投资人900万元。这就是托管资金的好处,安全、可靠。
案例二:专业管理团队的重要性。
发生于今年3月份,有一项目规模较大,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此项目号称当地史诗性建筑,总投资50多亿元,前期设计规划及在考察后初步感觉项目市场前景等方面都较好,但在与实际控制人沟通调查过程中,发现实际控制人之前未做过房地产开发,而且其个人简历中有一段时间提供不清,最终因实际控制人不符基金企业在投资时对实际控制人筛选条件的判断,尽管项目其他方面特别好,但还是严格执行筛选标准,放弃投资该项目。结果在5月份,该实际控制人失联、跑路。所以说专业的管理团队对项目进行专业管理分析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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