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通过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的经验,成都部分区域实施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外资和内资皆实施负面清单,以便营造有利于国内外投资者平等进入的市场环境。同时,成都市还推出了包括全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一报一审”通关模式改革和“区间接转,自主运输”等走在全国前列的创新工作。成都版“负面清单”是在我国现有制度框架内的地方管理体制改革,对我省具有借鉴意义。
上海自贸区的一些经验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成都成为首个正式开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的副省级城市。它虽借鉴上海自贸区的做法,但相比着眼于向全国推广并探路国际谈判的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成都版“负面清单”仍是现有制度框架内的地方管理改良,更多体现的是简政放权的内涵。
成都首轮公布“负面清单”的3个试点区包括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经开区),清单共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区域发展、环境保护四大领域。各试点区的“负面清单”按照内资和外资的不同,分为禁止和限制两大类,制定依据主要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相关文件、成都市关于产业投资的导向目录及区域发展要求。
成都市“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推行负面清单、准许清单、监管清单“三单”管理制度。“三单”管理系统就是通过推行“负面清单”,明晰内外资在成都投资的市场准入限制;通过推行“准许清单”,明确告诉投资者在进入成都后做什么、怎么做;通过推行“监管清单”,明确告诉投资者政府将如何进行监管,弥补“负面清单”、“准许清单”的监管空白。
“成都充分发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有利条件,在全国副省级城市率先开启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成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是继上海自贸区后,在全国首个正式开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的副省级城市。成都高新区有关人士表示,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管理对现行法律制度框架有所突破,它是代表整个国家在进行改革创新,因此,它需要与国家部委一起来做;而成都的“负面清单”是在现有制度下,依据已有文件进行设计自行推出。
按照上海自贸区的做法,在“负面清单”实施前,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调整,否则会出现法律上的矛盾;成都的做法,可能是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把经济管理的内容,使用“负面清单”的模式表述出来。基于此,成都开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探索,其背后有地方产业特色的“个性化”考量,而非着眼于复制推广。
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3个试点区都是成都经济增长的引擎、对外开放的前沿区。试点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域发展的需要,各试点区的“负面清单”将适时进行调整,“准许清单”和“监管清单”也将陆续推出。下一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还将在成都市条件成熟的区(市)县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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